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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防腐业企业诚信行为规范

来源:河南省腐蚀与防腐协会|发布时间:2015-06-15 09:56|浏览次数:1194


河南省防腐业企业诚信行为规范


2009年3月19日 河南省腐蚀与防护协会

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防腐业不断发展壮大,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开、公正、公平、依法有序、诚实守信的防腐市场秩序,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防腐业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行业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行业行为规范是强化行业自律的重要举措,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和施工的各类、各级防腐业企业都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企业经营行为

       第三条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防腐市场正常秩序,为用户提供合格产品。
       第四条 严格按照资质等级与核定的专业范围承揽工程,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转借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自觉遵守证件年审与资格认证制度。
       第五条 参与工程投标时,企业间应当公平竞争,不相互诋毁,不相互杀价和盲目压价,不压缩合理工期,不以卖标、买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合同外让利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不高估冒算损害业主利益。
       第六条 施工合同签订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不得与发包方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如压级、压价、改变付款方式等内容的其它协议。
       第七条 不接受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肢解发包的工程以及强行提供不合格防腐材料。
       第八条 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造价管理规定及各项取费标准的计价原则,优质工程可约定优质优价。
       第九条 坚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做到不擅自修改设计方案、不无证上岗、不违规操作、不扰民、不污染公共场地与设施、不侵害公共利益。
       第十条 提升防腐业企业民工在行业和企业中的地位和待遇。
       (一)关心民工疾苦,尊重其人格尊严,尊重其劳动成果。按规定与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为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加强民工教育培训,传授安全防护知识,提供安全保护设施,适时组织业务技能培训,开展施工技能评比或比武活动,对优秀技术能手要授予一定荣誉。
       (三)重视职业健康,定期对一线民工进行健康检查,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一条 自觉遵守行规行约,积极抵制和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行业利益和声誉。


第三章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信守行业道德,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十三条 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不违反合同中的规定条款。
       第十四条 严格履行各类人员相应岗位责任制度,自觉维护国家、集体、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不行贿受贿、收受回扣和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严格按图施工,按程序施工,认真做好各项技术交底与工序交接,做好工程变更手续和记录,实事求是做好工程技术记录和技术签证,不弄虚作假,不违章施工。
       第十七条 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施工项目的检查,不擅自开工、停工、复工,严格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
       第十八条 不合格的防腐材料一和设备。严禁用于工程施工不偷工减料一、以次充好,严把质量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除自觉抵制外,还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九条 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又明施工。


第四章制裁

       第二十条 违反本行为规范的单位和个人由省腐蚀与防护协会给予制裁,或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理和处罚。
       第二十一条制裁种类
       (一)警告;
       (二)协会内部通报批评或通过会刊、信息等公开批评;
       (三)取消参加评优、评先及评奖资格;
       (四)降低或撤销企业信誉等级;
       (五)情节一严重者,可在新闻媒体子以公开曝光;
       (六)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应有的处理和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会员单位,包括各市、县团体会员中的所有成员都应遵守本行为规范。
本规范也适用于一所有外埠进豫施工企业,违规处罚形式参照本省企业,严重者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退出防腐市场,并通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由河南省腐蚀与防护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经河南省腐蚀与防护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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